桃園市人力資源管理協會-人力資源/人資/人資課程/人資法令/企業內訓/場地租借
課程名稱
 
(線上課程)企業必備勞動契約撰擬及範例實務
【人資法令系列】
 
課程地點
線上 │ 中 google meet
報名日期
2021-01-20 ~ 2021-10-27
開始日期
2021-10-27 ~ 2021-10-27
課程時間
9:00-12:00;13:00-16:00
上課時數
6
費用
付費會員價
NT. 1500
一般會員價
NT. 2500
 
課程優惠專案
【優惠專案】
 
(一)會員
凡是桃園市人力資源管理協會會員可享課程補助
半天課程補助500元
全天課程補助1,000元
 
 
(二)同公司
(請註明窗口之聯繫方式,並統一繳費)
2人同行打95折
3人同行打9折
4人以上同行打85折
 
 
※會員優惠不適用其他優惠
 
 
 
課程目標
課程大綱

一、勞動事件後如何合法利用勞動契約落實企業管理?

二、勞動契約之適用對象?

三、企業不可不知的勞動契約之基本原則、特性及內容?

四、何謂勞動契約、承攬契約、勞動派遣契約及委任契約?

五、Uber eats、foodpanda外送員是否為承攬?如應如何判定?

五、何謂自由締約原則?其限制條件為何?

六、勞動契約為非要式契約,如何訂定較能預防紛爭?

七、可否將定期契約代替試用契約?

八、何種情況下定期契約將被視為不定期契約?

九、不定期契約與定期契約權利義務差異?

十、勞動契約內容應該包括哪些?常見無效條文內容舉例

十一、定期契約可以一年一聘嗎?

十二、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工作者(責任制)的契約內容如何約定,才能避免追補加班費?

十三、試用期滿不合格解僱勞工,應否給付資遣費? 應否需資遣通報?

十四、雇主要求員工簽定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有效?

十五、保證服務年限、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等約定範例說明

十六、企業內調動、關係企業調動及工資、獎金等其他重要勞動條件如何約定?

十七、雇主可否與員工約定離職未預告或未辦交接之懲罰性違約金條款?

十八、勞雇雙方協商(無薪休假)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逐條說明

十九、勞動契約範例逐條說明

授課講師
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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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聯絡人:公開班林小姐

聯絡電話:(0333947793390366  

傳真電話:(033346057

email:hw@tchr.org.tw

注意事項

報名注意事項:

1.請收到本會確認開課通知後再進行繳費,匯費及手續費由學員自行負擔,繳費後需回傳繳費收據並註明課程名稱、學員姓名,方完成報名手續。

2.繳費資訊

(1)支票(請郵寄至33058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468號7樓)

    支票抬頭:社團法人桃園市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兌現日期:課程開課日(請勿扣除郵資費)

(2)ATM轉帳

    銀行:聯邦商業銀行(803)

    帳號:003-10-2132885

    轉帳步驟:放入卡片->輸入密碼->選ATM轉帳->輸入對方匯款資訊(請再次確認無誤)->輸入轉帳金額->完成

(3).銀行匯款

     銀行:聯邦商業銀行(803)

     分行:桃園分行

     帳號:003-10-2132885

     戶名:社團法人桃園市人力資源管理協會(請勿扣除手續費)

 

◎本會保有課程修改、變更或暫停之權利

◎如有企業內訓需求,歡迎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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